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获悉,今年1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0.9%,其中36个大中城市平均比上月上涨1.1%。
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月度物价形势报告显示,当月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,主要是受鲜菜、鸡蛋、水产品等副食品价格季节性上涨以及交通、房租、水电等服务项目价格上涨的影响。受气温偏低和节日期间集中消费的影响,1月份全国食品价格比上月上涨1.8%,其中鲜菜上涨16.9%,鲜蛋上涨3%,水产品上涨2.8%。此外,居住商品价格比上月上涨0.7%,其中液化石油气上涨4.2%;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.8%,其中交通费上涨3.3%。